美容院需要辦理的事項和證件包括: 1. 營業執照; 2.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3. 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和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4. 對涉及場所建筑面積300m以下或投資額3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 5. 對涉及場所建筑面積300m以下或投資額3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需要進行消防驗收或備案; 6. 對公眾聚集場所的投入使用、營業前,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取得合格證(50m以下場所不需要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