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外來人員另需暫住證)、復印件。 2. 經營場所租賃:提供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 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 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特困戶: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及復印件,享受減免管理費的政策優惠。 5. 飲食、化妝品等特殊行業從業者:準備健康證件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 設立公司按照法律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設立條件的可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條件的不能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 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公司需經批準的必須在公司登記前辦理批準手續。 3.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機關應提供查詢服務。 4.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放公司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應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5. 公司營業執照上載明的事項發生變更時,公司應辦理變更登記,并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