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衛生許可證所需的證件如下: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以及身份證的復印件。
4、公共場所的使用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包括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承包合同或協議。
5、公共場所的平面布局圖,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和面積,以及各種設備、衛生設施的擺放或安裝位置。如內容不足一頁,可另加附頁。
6、應設消毒間的公共場所還需提供消毒間的平面圖,需標明消毒間面積和各種消毒設施位置、消毒設備的型號和規格。
7、美容美發行業需提供所使用化妝類產品的“三證”以及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住宿和洗浴類需提供水質化驗合格證明。
8、申請單位的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9、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需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需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10、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每人一份,必須手工答題。
備注:換證所需提供的資料包括1、3、7、9項,還需提供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和舊衛生許可證的原件。
擴展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提出的衛生許可證申請進行量化評分和審查。必要時,可要求提供衛生檢驗檢測報告。
衛生許可證應該載明單位名稱、地址、許可范圍、法定代表人或業主、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需加蓋公章)和發證日期等內容。
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并確定食品衛生信譽度等級的,應在衛生許可證上貼上食品衛生等級標志。
衛生許可證的樣式由衛生部統一規定。
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臨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不超過半年。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應責令限期糾正或直接予以糾正。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社會的監督,接到舉報內部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應及時進行核實,如情況屬實,應立即糾正。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