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定義:通過綜合運用化妝、發型、著裝、色彩、禮儀等各種方法,為人們塑造個性化、獨特的形象的專業人員。
主要工作包括:
1. 為個人或團體客戶提供形象設計服務,包括化妝設計、發型設計、著裝指導、色彩咨詢、美容指導、攝影形象指導等。
2. 提供禮儀指導及陪同購物服務,幫助客戶在社交場合中表現得體、得體。
職業概況:
隨著人們對美的需求不斷增強,形象設計師這一職業逐漸興起。其起源可追溯到舞臺美術,后來被時裝表演業借用,發展成為為特定消費者進行形象塑造的服務。形象設計師的任務不僅是為個人客戶提供服務,也可以為化妝、美容、服飾廠商等提供促銷手段。在國內,形象設計師屬于比較新興的職業,但隨著市場需求的增加和社會認可度的提高,越來越受到青睞。
區別于化妝師和美容師,形象設計師除了注重人的面部及身體美化外,更加注重對整體形象的綜合設計。同時,形象設計師也需要具備攝影技術的知識和技能,以便在照片中展現客戶的最佳形象。
盡管形象設計師的職業優勢不斷被人們認可,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挑戰和困難。由于這個職業詞匯具有商業潛能,因此有很多人濫用“形象設計師”這一稱謂。同時,形象設計師需要不斷更新自己的技術知識和審美觀,以便為客戶提供最新、最適合的服務。